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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報規範

本規範說明坑洞通 KengDongTong 回報公共通行安全案件時應遵守之原則、回報方式、平台管理機制及相關權利義務。

預估閱讀時間:約 8~10 分鐘Version 1.0最後更新:2026 年

回報前請先了解

  • 請以真實、客觀資訊回報案件。
  • 安全永遠優先於拍攝。
  • 照片建議提供,但非必填。
  • 請避免重複回報相同案件。
  • 請勿提供不實資訊或 AI 偽造內容。
  • 本平台資訊僅供公共通行安全參考。

閱讀導覽

第一部分

總則、回報原則與適用範圍
第 1 條

回報目的

本平台提供回報功能之目的,在於:

  • 一、提升公共通行安全。
  • 二、提供即時道路資訊。
  • 三、協助其他用路人提前注意潛在風險。
  • 四、促進公共設施改善。
  • 五、建立真實、可靠之公共通行安全資訊平台。

本平台並非緊急救援、警察、消防或政府主管機關之通報系統。

如遇重大事故、立即危險或緊急事件,請優先通報 110、119、1999 或相關主管機關。

第 2 條

適用範圍

本回報規範適用於所有透過本平台建立或補充之案件,包括但不限於:

  • 車道路面問題(坑洞、龜裂、凹陷、積水等)。
  • 人行道問題(地磚破損、坑洞、高低落差、無障礙設施損壞等)。
  • 自行車道問題。
  • 公園及步道問題。
  • 交通設施異常(號誌、標誌、路燈、護欄等)。
  • 公共通行安全相關問題。

未來本平台新增之回報項目,亦適用本規範。

第 3 條

真實回報原則

所有案件應以真實、客觀且符合現場實際情況為原則。

使用者應盡合理注意義務,避免提供不實、誇大、誤導或與現場不符之資訊。

若無法確認現場狀況,請勿憑空推測或任意建立案件。

平台鼓勵誠實回報,並尊重每一位使用者提供之資訊。

第 4 條

安全優先原則

安全永遠優先於拍攝:如現場存在立即危險,請先離開並通知警消或主管機關。

回報任何案件時,請以自身及他人安全為最高優先原則。

使用者不得為建立案件或拍攝照片,而有下列行為:

  • 停留於車道中央。
  • 妨礙交通。
  • 闖越道路。
  • 進入封閉或危險區域。
  • 靠近事故現場造成自身危險。
  • 從事任何可能危害自身或他人安全之行為。

若現場存在立即危險,請優先離開危險區域,必要時通知警察機關、消防機關或相關主管機關。

安全永遠比完成一次回報更重要。

第 5 條

照片與回報原則

照片建議提供,但非必要條件。若拍攝可能危及安全,可直接送出案件。

本平台鼓勵使用者提供現場照片,以提升案件可信度。

然而,照片並非建立案件之必要條件。

若現場環境不適合拍攝或拍攝可能危及自身安全,使用者可直接送出案件,不需因拍攝而冒險。

如提供照片,請以道路狀況或公共設施問題為主要拍攝對象,並應避免拍攝或清楚呈現:

  • 可辨識之人臉。
  • 車牌號碼。
  • 私人住宅或住家內部。
  • 身分證件。
  • 其他足以辨識特定個人之資訊。

本平台得對涉及個人隱私、違法或不適當之照片進行遮蔽、限制顯示或移除。

第 6 條

公共利益原則

本平台鼓勵所有使用者秉持公共利益精神進行回報。

所有回報應以提升公共通行安全為目的,而非作為騷擾、攻擊、報復、牟利、詐欺或其他不當用途。

本平台希望透過每一則真實回報,協助建立更安全、更友善且值得信賴的公共通行環境。

第 7 條

平台理念

坑洞通 KengDongTong 相信:每一次真實回報,都有機會降低一次事故風險。每一位使用者的善意回報,都能讓更多人安全通行。

我們期待與所有使用者共同建立一個安全、真實、公開、透明、值得信賴的公共通行安全回報平台。

第二部分

正確回報方式與案件建立規範
第 8 條

回報前確認

建立案件前,請先確認現場狀況,並盡可能確認資訊與實際情形相符。

若案件已不存在、已修復或無法確認是否仍存在,建議暫勿建立新案件。

使用者應以誠信原則建立案件,不應憑空推測或依據網路資訊、他人轉述建立案件。

第 9 條

可回報之案件

本平台目前接受下列公共通行安全相關案件,包括但不限於:

  • 車道路面坑洞、龜裂、凹陷或破損。
  • 人行道坑洞、地磚破裂、鬆動或高低落差。
  • 自行車道破損、坑洞、障礙物或積水。
  • 公園步道坑洞、破損或公共設施異常。
  • 積水、淹水影響通行。
  • 路燈故障。
  • 號誌故障。
  • 標誌、標線損壞。
  • 掉落物或障礙物影響通行。
  • 護欄或公共設施損壞。
  • 其他可能影響公共通行安全之問題。

本平台得依營運需求新增、調整或刪除回報類型。

第 10 條

不建議回報之內容

下列情形不屬於本平台回報範圍:

  • 已知已修復之案件。
  • 與公共通行安全無關之內容。
  • 個人糾紛或鄰里爭議。
  • 商業廣告。
  • 政治宣傳。
  • 與公共安全無關之照片。
  • 不明來源之網路圖片。
  • AI 生成、變造或合成之影像。
  • 無法確認真實性之內容。

平台得依實際情況拒絕受理或移除上述案件。

第 11 條

案件位置

建立案件時,請盡可能確認定位是否正確。

若 GPS 定位不準確,可透過地圖手動調整案件位置。

請勿刻意將案件建立於錯誤地點,以免誤導其他使用者。

第 12 條

案件描述

案件描述應簡潔、客觀並符合現場實際狀況。建議說明:

  • 問題內容。
  • 大約範圍。
  • 是否影響通行。
  • 是否已有警示措施。

請避免:

  • 情緒性言論。
  • 人身攻擊。
  • 未經證實之推測。
  • 不雅、侮辱或誹謗性內容。
第 13 條

重複案件

建立案件前,建議先確認附近是否已有相同案件。

如已有相同位置、相同問題之案件,建議優先:

  • 補充照片。
  • 更新現場資訊。
  • 留言提供最新狀況。

避免重複建立多筆相同案件,以維持平台資訊品質。

平台得視情況合併或移除重複案件。

第 14 條

案件更新

若原回報人或其他使用者發現案件已有變化,例如:

  • 問題擴大。
  • 已改善。
  • 已修復。
  • 新增危險情形。

可透過補充資訊或留言更新案件內容。

平台得依實際狀況更新案件狀態,以提供其他使用者較完整之資訊。

第 15 條

通行狀況

建立案件時,請依現場實際情形選擇最符合之通行狀況。目前提供:

  • 可正常通行。
  • 建議減速/注意通行。
  • 通行困難。
  • 建議避免通行。

請勿刻意誇大或低估實際影響程度。

平台得依查核結果調整案件狀態或通行資訊。

第 16 條

共同維護平台品質

所有使用者皆為平台資訊品質的重要參與者。

若發現案件資訊錯誤、內容不完整、位置異常或其他問題,歡迎透過留言、補充資訊或檢舉功能協助改善。

平台鼓勵使用者共同維護資訊品質,共同建立真實、可靠且值得信賴之公共通行安全資訊平台。

第三部分

禁止行為、違規處理與平台管理措施
第 17 條

禁止提供不實資訊

禁止提供任何虛假、偽造、誇大或誤導性資訊。

使用者不得故意提供任何虛假、偽造、誇大、誤導或足以影響平台資訊可信度之內容。包括但不限於:

  • 虛構不存在之案件。
  • 已修復案件仍故意回報。
  • 刻意誇大案件嚴重程度。
  • 謊報案件位置。
  • 提供與現場實際情況不符之描述。

所有回報內容均應以現場實際狀況為依據。

第 18 條

禁止惡意回報

使用者不得利用本平台從事下列行為:

  • 惡意大量建立案件。
  • 重複建立相同案件。
  • 惡意測試系統。
  • 干擾平台正常運作。
  • 蓄意影響平台資料品質。
  • 利用平台散布錯誤資訊。

平台得依情節限制、隱藏或移除相關內容。

第 19 條

禁止使用非現場照片

回報案件所使用之照片,應盡可能為現場拍攝。不得使用:

  • 網路下載圖片。
  • 他人拍攝且未經授權之照片。
  • 與案件無關之照片。
  • 舊照片冒充最新現場狀況。
  • 經大幅修改而足以誤導他人之影像。

若平台認定照片與案件內容不符,得限制顯示、移除或要求補充說明。

第 20 條

禁止使用 AI 或其他方式偽造內容

禁止使用 AI 生成、合成、變造或深度偽造之影像作為真實案件回報。

使用者不得利用人工智慧(AI)或其他技術,製作、修改或合成足以誤導他人之圖片、影片或內容,並作為真實案件回報。包括但不限於:

  • AI 生成圖片。
  • AI 合成照片。
  • 影像變造。
  • 深度偽造(Deepfake)。
  • 利用修圖技術誇大現場狀況。

平台有權對疑似偽造內容進行查核,必要時限制顯示或移除。

第 21 條

禁止侵害他人權益

使用者不得透過本平台:

  • 公開他人個人資料。
  • 公開住址。
  • 公開電話。
  • 公開身分證件。
  • 散布可辨識之人臉。
  • 散布完整車牌資訊。
  • 散布其他依法受保護之個人資訊。

平台得依情況遮蔽、限制顯示或移除相關內容。

第 22 條

禁止利用平台從事違法用途

本平台不得作為保險詐欺、偽造事故證據或誤導執法之用途。

本平台不得作為下列用途:

  • 保險詐欺。
  • 製造假事故。
  • 偽造事故證據。
  • 誤導執法機關。
  • 誣陷他人。
  • 散布不實資訊。
  • 商業廣告。
  • 詐騙。
  • 政治宣傳。
  • 仇恨言論。
  • 其他違反法令之用途。

如涉及違法情事,本平台得依法配合主管機關辦理。

第 23 條

平台管理措施

為維護平台資訊品質及所有使用者權益,本平台得視情況採取下列措施:

  • 要求補充資訊。
  • 隱藏案件。
  • 合併重複案件。
  • 更正案件分類。
  • 更正案件狀態。
  • 限制留言。
  • 限制部分功能。
  • 暫停或停止帳號使用權限。

平台將依案件情況及相關資料綜合判斷,不以單一因素作為唯一依據。

第 24 條

檢舉與審查

任何使用者如發現案件內容可能涉及:

  • 不實資訊。
  • 惡意回報。
  • 重複案件。
  • 不當照片。
  • 違反本規範之內容。

均可透過平台檢舉功能提出反映。

平台將依內部審查程序進行評估,必要時採取適當管理措施。

第 25 條

帳號限制

如使用者違反本回報規範、使用條款或相關法令,本平台得視違規情節採取下列措施:

  • 提醒。
  • 警告。
  • 移除案件。
  • 限制回報功能。
  • 暫停帳號。
  • 永久停止使用資格。

前述措施得依違規情節單獨或合併採行。

第 26 條

平台立場

坑洞通 KengDongTong 致力於建立公開、透明且值得信賴之公共通行安全資訊平台。

平台鼓勵所有使用者秉持誠信、理性及尊重他人之態度參與回報,共同維護資訊品質。

任何違反本規範之內容,本平台均得依本規範及相關法令採取適當處理措施,以維護平台、公眾及所有使用者之權益。

第四部分

案件管理、審核與平台處理機制
第 27 條

案件建立與公開

使用者完成案件回報並成功送出後,系統將建立案件紀錄。

案件建立後,平台將依案件內容公開顯示相關資訊,以提供其他使用者參考。

案件建立並不代表平台、政府機關或其他第三方已確認案件內容之真實性或實際狀況。

所有案件資訊仍可能因現場情況、補充資料或後續處理而更新。

第 28 條

案件狀態

本平台目前提供以下案件狀態:

  • 待確認:表示案件已建立,尚待補充資訊、其他使用者回饋或平台進一步檢視。
  • 處理中:表示案件已有後續處理進度,可能包含平台整理、主管機關受理、維修中或其他處理程序。
  • 已修復:表示依目前取得資訊,案件反映之問題已改善或完成修復。
  • 已結案:表示案件已完成處理、確認不成立、重複案件、已合併案件或其他不需持續追蹤之情形。

案件狀態僅供資訊參考,不代表任何主管機關之正式認定。

第 29 條

案件補充與更新

為維持案件資訊之完整性,使用者得依平台提供之功能補充案件資訊,包括但不限於:

  • 新增現場照片。
  • 補充現場說明。
  • 更新案件現況。
  • 回報修復情形。

平台得依補充內容、查核結果或其他合理資訊更新案件內容及狀態。

第 30 條

重複案件處理

若同一位置、相同問題已有案件存在,平台得依實際情況進行整合,以避免重複資訊影響平台品質。平台得採取下列措施:

  • 合併重複案件。
  • 保留主要案件。
  • 保留重要留言及補充資訊。
  • 整理案件資料。

平台將盡可能維持案件資訊之完整性及可追溯性。

第 31 條

案件審查

平台得依本回報規範、使用條款及相關法令,對案件內容進行必要之檢視。

如案件涉及下列情形,平台得進一步查核:

  • 不實資訊。
  • 重複案件。
  • 錯誤定位。
  • 不當照片。
  • 違法內容。
  • 惡意回報。

平台將盡可能以客觀、公平及一致之方式處理所有案件。

第 32 條

平台處理措施

為維護平台資訊品質及所有使用者權益,平台得依案件情況採取適當管理措施,包括但不限於:

  • 補充案件資訊。
  • 修正案件分類。
  • 更新案件狀態。
  • 合併重複案件。
  • 暫時隱藏案件。
  • 移除違反規範之內容。

平台採取相關措施時,將以維護公共利益、資訊品質及平台正常運作為原則。

第 33 條

案件檢舉

任何使用者如發現案件內容可能涉及:

  • 不實資訊。
  • 錯誤位置。
  • 不當照片。
  • 重複案件。
  • 違法內容。
  • 違反本規範之情形。

均可透過平台提供之檢舉功能提出反映。

平台將依內部審查程序進行評估,並視案件情況採取適當措施。

第 34 條

平台管理原則

平台管理措施旨在維護資訊品質、公共利益及所有使用者權益。

平台將秉持公開、客觀、公平及一致之原則處理案件。

平台之管理措施不代表對案件事實、責任歸屬、法律責任或政府機關認定結果之最終判斷。

第 35 條

資訊參考性

本平台所有案件資訊主要來自使用者回報及後續補充。

平台將盡力維持資訊品質,但不保證所有資訊均為即時、完整、正確或持續有效。

道路、人行道、自行車道、公園及其他公共設施狀況可能隨時改變。

所有資訊僅供公共通行安全參考。

使用者仍應依現場實際狀況自行判斷是否通行,並遵守相關交通法令及主管機關公告。

第 36 條

持續改善

坑洞通 KengDongTong 將持續優化案件管理機制、資訊品質及平台服務。

平台將依實際營運需求、技術發展、使用者建議及相關法令,持續檢討與調整案件管理流程,以提供更安全、更可靠且值得信賴之公共通行安全資訊平台。

第五部分

使用者責任、善意回報原則、法律責任與最終聲明
第 37 條

善意回報原則

坑洞通 KengDongTong 鼓勵所有使用者基於公共利益及提升公共通行安全之目的進行回報。

使用者應秉持誠信、善意及合理注意義務,依據回報當時所見、所知及現場實際情況提供資訊。

若使用者係基於善意、合理相信回報內容屬實而建立案件,且無故意虛構、誇大、誤導或其他違反本規範之情形,平台通常不會僅因後續查證結果與原回報內容有所差異,而認定其屬惡意回報。

惟若經查證有故意提供不實資訊、惡意濫用平台、散布錯誤資訊或其他違反本規範之情形,平台仍得依本規範採取相應管理措施。

第 38 條

使用者責任

使用者應自行確保其所提供之案件內容、照片、文字、位置資訊及其他資料符合現場實際情況,並遵守本回報規範、使用條款及相關法令。

使用者應對其發布之內容負全部責任。

如因使用者提供之內容致他人權益受損、違反法令或造成任何爭議,應由使用者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。

第 39 條

平台責任限制

本平台主要提供公共通行安全資訊交流與回報服務。

平台所呈現之案件資訊,多數來自使用者自主回報及後續補充。

平台將盡力維護資訊品質,但不保證所有資訊均為即時、完整、正確或持續有效。

平台不保證任何案件一定存在、尚未修復或仍維持相同狀態。

所有案件資訊僅供公共通行安全參考。

使用者仍應依現場實際狀況、自身判斷及相關交通法令決定是否通行。

第 40 條

不得作為法律或保險依據

本平台資訊不得作為事故責任認定、保險理賠或法律程序之唯一依據。

本平台所提供之案件資訊、照片、留言、位置資訊、案件狀態及其他相關內容,均不得作為事故責任認定、保險理賠、法律程序、行政程序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事項之唯一依據。

任何案件資訊均不代表平台、主管機關或第三方之正式認定。

如涉及事故、保險理賠、法律爭議或其他權利義務事項,仍應依主管機關、司法機關、保險公司或其他依法有權認定之單位辦理。

第 41 條

規範修訂

本平台得因法令修正、技術發展、平台營運需求或服務內容調整,適時修訂本回報規範。

修訂後之內容將公布於平台,並自公告日起生效。

使用者於修訂內容生效後繼續使用本平台,即視為已閱讀、理解並同意修訂後之內容。

第 42 條

聯絡方式

如對本回報規範、案件管理、平台服務或其他相關事項有任何疑問或建議,可透過本平台提供之官方聯絡方式與我們聯繫。

我們將依案件性質及實際情況提供必要協助。

第 43 條

最終聲明

坑洞通 KengDongTong 致力於建立一個安全、公開、透明且值得信賴之公共通行安全回報平台。

我們相信,每一位使用者的真實回報,都是改善公共通行環境的重要力量。

我們也期望所有使用者共同遵守本回報規範,秉持誠信、理性及公共利益精神,共同維護平台資訊品質,提升道路、人行道、自行車道、公園及其他公共通行空間之安全。

每一次真實回報,都可能降低一次事故風險。

每一次善意參與,都可能守護更多人的安全。

感謝您與我們一起,共同打造更安全、更友善、更值得信賴的公共通行安全環境。

感謝您閱讀

感謝您閱讀坑洞通 KengDongTong 回報規範。您的每一次真實、善意且負責任的回報,都有助於提升公共通行安全,讓更多人受益。

僅供閱讀確認,不需儲存,不影響任何功能。

回報規範版本:Version 1.0

生效日期:2026 年

最後更新日期:2026 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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